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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节目《非诚勿扰》被诉商标侵权

2012-05-15 11:53来源:温州网字号:小

  如今的婚恋交友类节目在霸占着电视荧屏,近日,江苏卫视十分红火的《非诚勿扰》相亲节目被一永嘉县市民诉商标侵权要求该节目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文字进行节目宣传。



江苏卫视著名节目《非诚勿扰》

  据当事人金阿欢介绍,早在2009年,《非诚勿扰》电影热映之时,他考虑到婚恋相亲市场前景不错,想到了把“非诚勿扰”注册成商标。于是,2009年2月16日,他正式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非诚勿扰”商标,申报的服务项目为第45类的交友服务和婚姻介绍所等。2010年9月7日,他如愿取得了该商标证。

  根据其出示的国家商标注册证,商标显示为“非诚勿扰”字样,核定的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开保险锁、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十项内容。律师介绍说,这些做法都是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商标注册是要确定具体类别的。我国的商标类别总共有45个大类,每个大类又有很多的小类。我国商标法允许在不同类别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换言之,一个商标可以注册许多类别。金某当时注册的类别交友服务等正好是个空白,所以得以顺利注册。

  原告经事先申请取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其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核准的项目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被告“非诚勿扰”栏目虽然是电视节目的形式,但从事的是同类服务。2010年9月7日,原告拿到商标注册证起,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仍一直持续并突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非诚勿扰”文字进行节目宣传使用,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拿起来了法律武器。

  2012年1月,金阿欢将《非诚勿扰》栏目所属的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立案,还于1月17日进行了双方的庭前调解。据悉,本月的23号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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