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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目前仍为iPad商标合法持有人

2012-04-25 11:56来源:国际金融报字号:小


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

  苹果与唯冠的iPad商标之争目前仍未出现最终结果。但是国家有关的领导人近日连番表示,根据中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政府认为深圳唯冠科技公司才是iPad商标的合法所有者。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也提出类似的观点。

  有专业人士分析,中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因此,有分析人士怀疑,近日官方连续公开表态,增加了苹果公司在这场法律诉讼中面临失败的风险。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行政与司法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行政的表态不会影响到司法判决,双方庭外和解的可能性较大。此前,法院方面也在建议双方尝试和解。

(责任编辑:王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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