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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部崛起规划年内定细则

2010-08-27 16:40来源:中国证券报字号:小

  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要求中部六省在12月底前完成《规划》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国务院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落实《规划》的具体意见,在12月底前报发改委备案。

  发改委同日公布的《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中部地区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一体化的任务目标和实施纲领,支持城市群在重大改革领域先行先试,允许城市群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就业、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障体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按照经济发展要求,适当调整城市群内行政区划,完善城市设置,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功能和发展潜力。有关部门的专项改革符合城市群发展实际的,要优先放到城市群进行试点。

(责任编辑:羽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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